零玖小说>穿越重生>顾枫的江湖>第4章

然而当时我已不能控制,看到胖汉子像癞皮狗一样地瘫下去起不来,我就又把捶衣棒丢到矮瘦汉子面里。指着他癞皮狗一样的同伴说:

“你来,你打死他,我就饶了你。”

矮瘦汉子用一样阴狠的目光瞪着我,确认我不是跟他开玩笑后,他站了起来,一脸决绝的表情,他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提起捶衣棒走向他的同伴。我冷笑着看着这一切,等着看手足相残的闹剧。什么英雄侠义,在生死面前,都他妈的一钱不值!渐渐的,我的眼前出现幻影,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矮瘦汉子走到他的同伴面前缓缓抬起手臂时,我才突然又有了意识:只要他这一棒砸下去,他就是个无情无义的人,无情无义的人,我是绝不会让他有好下场的。

我不动声色地向前挪了半步,做好了救人的准备,只待他这一棒砸下去,我就救出那胖子,然后把捶衣棒交到他手里,把这个游戏重玩一次。

我承认自己这种想法十分恶毒,许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情,心里还隐隐作痛,然而在当时,我竟是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我甚至为自己的这个创意而感到沾沾自喜:我倒要看看,人世间的丑恶,究竟能到哪一步。

但我竟没能如愿。矮瘦汉子没有把捶衣棒砸向他的同伴,而是砸向了我!我当然不可能被他伤着,他肯定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他虚晃一招后,就一头扎进了我的怀里,趁势抱住了我的腿,同时,用尽平生的气力大吼起来:“老三,动手!”

多年以后,我跟李少冲说起此事时,他沉思许久,说:“这就是甘陇人的难得之处,但有一线生机,他们也会拼死一试。”

李少冲说的或许没错,但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矮瘦汉子的双臂刚刚抱住我的腿,我就一掌劈断了他的脖颈。

他的那个像癞皮狗一样的同伴也终于鼓起了勇气,嚎叫着,挥棒向我进攻,我闪身到他侧后,用肘狠击他的后心窝,他喷出一口血箭,就趴在地上不动弹了。

我想他是死了,我杀人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杀人,而且一杀就杀了三个。我本是不想杀人的,杀人的念头从何而起,至今我也没想明白,是那个壮汉暗算我起,还是他头上溅起的血花刺激了我?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的是,若是我功夫稍微差点,那晚躺在秦州城外大通铺里的就该是我了。

对于杀人,从我懂事那天起,差不多每个月都要见到一次两次,有时候是远观,有时候则离得很近,近到能感受生的气息如水流一样流散。我早就知道我不可能独善其身,江湖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大森林,免不了你杀我我杀你,我不杀你你也会杀我,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下手为强。这个道理师祖没有口授过我,他是用许多事例让我颖悟的。

我蹲在地上不紧不慢地收拾骨灰,大通铺里剩余的人就围着我看,谁也不说话,谁也没有特别惊恐的表情。这年头,说你没杀过人,有人信,说你没见过别人杀人,鬼都不信。

我收拾好骨灰,拾起行李,丢了一块碎银子在浸透我汗水的破竹席上,就迈开大步出了门。外面星辰满天,没有一丝风,但比屋里要凉爽。几个年轻人手持棍棒远远地看着我,见我望向他们,有人把木棍往背后藏,有人则丢进了草丛。我认出其中几个都是店里的伙计,出了三条人命,店家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不过他们心里很清楚什么时候要睁两只眼,什么时候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什么时候又要视而不见。不懂这个道理,在这个乱世江湖,绝对不得善终。

我带着师祖的骨灰去了均州,贺复主已经把位子传给了阮阳,自己回均州去了。贺复主大我一轮,论辈分是我的长辈,对我却像哥哥待弟弟一样,谆谆教导,又不失亲近。他做掌门这五年,差不多什么也没干。不过他有他的考虑,洪湖派立派数百年,有上万名弟子(号称十万,其实最多一万),只要不折腾不内耗,总有复兴的那一天。自己既无开创之才,就不如做个守成之主,不退亦是进。

办完师祖的葬礼,贺复主找我长聊了一次,他想把自己的侄女贺芹嫁给我,等我进了贺家的门,再把家族的生意也交给我,他对这些身外之事毫无兴趣。我知道他是真心诚意要留下我的,我对贺芹也颇多好感,但我还是婉拒了他的好意。我说大丈夫要读万卷书,行千里路,立万世功,我一样也没做到呢,我还小,我还没玩够呢。

他也就不勉强了,说:“那你就尽情玩个够吧,啥时玩够了飘累了再回来,我这大门随时为你敞开,不过小芹就不能等你啦。”

离开均州那天,天阴沉沉的,一丝风也没有,我牵着马走出城北门,四顾远眺,一片灰蒙蒙的天地。我问自己:这就是我要走的路?苍天无语。一股酸楚涌到喉结,这就是我要走的路,属于我的江湖路才刚刚开始。

5.紫阳宫的女弟子 [本章字数:2960 最新更新时间:2013-01-08 08:3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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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那年我去了趟君山,三年一度的武林英雄大会在那里召开。英雄大会,有人说它是争雄斗气的名利场,它可以让你一战成名,半生无人问,一朝惊天下;也可以让你身败名裂,失足成千古恨,一夕身名死。有人说它是广结善缘的聚会所,会五湖宾朋,结百世良缘。也有人说它是结算恩怨的是非地,旧怨未清新恩欠,算了旧恨结新仇,江湖少不了恩怨,无恩怨哪有江湖。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三年一度的英雄大会都是武林中不容错过的大盛典。在君山大会之前,我已经参加过四届这样的盛典,跟着师祖参加过三次,我自己独自参加过一次。

南下君山前,我绕道去了趟沅江,看望两位隐居在那的老朋友。这些年在江湖上游逛,朋友着实交了不少,利交的、义交的、意交的都有,这两位朋友起初是利益之交,后来混熟了改成义气之交,最后就成了知心知已知意的好朋友,正因如此,他俩相约退隐江湖时,还特意来找过我,劝我一起退了算了。

我说我已经习惯了这样漫无边际的流浪,真要叫我待在一处,做个默默无闻的人,只怕要不了几天我就要违背初衷重出江湖了。他俩就不再勉强,因为我的这种心理,他们也都曾经有过,于是我们在大醉一场后各奔东西。

他们丢下刀剑后就拿起了锄头和渔网,现在一个种菜、卖菜,做了菜农,一个捕鱼、卖鱼,做了渔夫,都娶了朴质的乡下女子为妻,养育着几个儿女。两家相距十几里地,平日里都挑着鱼、担着菜到一个街市上卖,天麻麻亮起身,太阳一杆高的时候货物出手,两人一起找间羊汤店,要两碗羊汤,掏出自家女人烙的饼,再向老板讨一碟咸菜,四两村酿浑酒,慢慢地吃慢慢地喝,太阳升过树梢时各自回家。

如此平平淡淡地过了三年。除了夜晚行房时的声响悠远绵长,技惊四方外,这两个麻衣蓑笠的黑脸男人早已化身为路人甲路人乙,泯然众人矣。

我在沅江住了三天,两人就什么也不干,专陪着我东游西逛,两位嫂嫂就都不满意,嫌我耽搁了她们丈夫的生计,一家老小要挨饿了。其实她们哪里知道,她们的丈夫早将整罐整罐的黄白之货埋在了她们日常耕作的自家菜园里了,就算后半辈子躺下来不动了,也愁不着她母子的吃喝用度。

我送了两位嫂嫂一人一匹上等的缎子做衣裳,随后的几天不论我们到哪,逛到多晚,哪怕是彻夜不归,她们也都不管了,来家时总是嫩鸡已经炖好,村酒也温的正是时候。不过我很快就厌倦了这种单调,终于在一个细雨绵绵的清早,我辞别他们,骑着我的那匹瘦的只剩骨架,全身疤癞,面目又丑恶的黄毛嘶风马踏上了往江南的路。

那时正值江南的梅雨时节,丝丝细雨经月未歇,冷风、乌云、丝雨,对我这个阔别家乡已久的游子来说,完全成了一种煎熬。

一晚我宿在一间乡野茅店,邂逅了紫阳宫的陈南雁。紫阳宫位列武林四清门,地位崇高至极。江湖是个讲究等级资历的地方,上清门的紫阳宫与三十六家之末的洪湖派真有天宵地壤之别,我在她面前,如同一个山野小子见了当朝的郡主、宰相的千金,本来是连句话也够不上说的,但世事无常,那天我不仅跟她说上了话,还施了她一个大大的恩惠。

  在踏进茅店前,我赏了给我牵马的小二两钱银子,两钱银子在我不算什么,在他至少抵得上一个月的工钱了。赏人就要赏的人心花怒放,这是师祖教我的。他的原话是:杀人要见血,赏人要见笑;捧心会知己,除恶当务尽。

当然我并不是什么富人,只是仗着师祖积攒下来的人脉,得钱比较容易罢了。师祖的朋友遍及天下几乎所有的州府军县,许多人都是田联阡陌、骡马成群的一方豪富。我游历到某州某县,如果手头紧,恰巧又有师祖的故人在,就随便买些茶叶、山参什么的,上门去拜望,免费得几天饭食不说,走的时候还有丰厚的盘缠相赠,因为得钱太容易,所以花起来也就大手大脚,其实我身上的钱最多的时候也没超过一百两,但见过我的人无一例外都把我当成侯门贵戚公子哥了。原因无他,我舍得花钱,且出手大方。

我有时想,这或许是遗传自我的父亲,虽然我出世时他已经成了穷光蛋,飘落海外给人做苦力,但他毕竟曾经阔过,那种浸润在骨子里的富贵风流不是说断就断的,更何况母亲怀上我的时候,他正处于人生的巅峰呢。

我很快就泡进热水里,此刻窗外豆大的雨滴正噼里啪啦往下砸。正是庆幸呀!虽说夏天的雨淋不死人,但若是感了场风寒,生了场病,恐怕就赶不上君山大会了。那个体格健硕,一脸憨相的店主端来一碗姜汤,我向他道了谢,却并不急着喝,东拉西扯的,直到他知趣地离开。来路不明的食物我是不会轻易下口的,我拔下我的束发簪子,这支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簪却暗藏乾坤,那朵形似梅花的把柄上装有一个机关,轻轻一按,簪子的尖头就会探出一根纤细的银针。江湖上的毒,大都能用银针试探出来,试不出来的毒是不会拿来害我的,它们太名贵,我还不够资格享用。

落日的余晖映红树梢时,我去了饭厅,一屋的劣质酒气混合着霉味熏的我差点晕过去。草厅里点着两盏豆油灯,昏昏暗暗的。客人们三三两两聚在昏黄的光下,喝着村酿,吃着野蔬,谈天说地,打发即将到来的漫漫长夜。

陈南雁独自坐在昏暗的草厅一角,身左身后都是潮湿的土墙。

“处生地,不可居中坐;临暗门,宜避光明地。”这句话,在我踏入江湖的第一天师祖就教给我了。陈南雁的师父也一定教过她。

我径直走向这个瘦瘦小小的小女子,她看见我走过来,神情有些慌乱,刻意翘起的二郎腿也慢慢地放了下去。我问她能不能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点了点头,没有啃声。小二飞奔过来,勤快地抹着桌子,我拿出一钱银子放在桌角,说:“来两样时新蔬菜,把你们自酿的米酒打一壶来。”然后我又指了指挂在墙壁上的油灯,小二忙说:“我马上拨亮它。”我说:“今晚我不想让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