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玖小说>都市情感>舔狗上位>第66章 :求婚(正文完)

  尽管每天朝夕相处,夏妄依然极度缺乏安全感。

  这也不能怪他,感情稳定之后唐星茴嫌他太黏人,不给他再跟着自己去公司了,夏妄只好回自己的小公司,偶尔才会被允许去探班。

  每天出门前他都会缠着唐星茴拥抱接吻,不停说我爱你,但唐星茴从不给他回应,甚至嫌他烦。

  唐星茴确实不理解,每天晚上都能见面,有必要那么粘糊吗。

  每天晚上睡前夏妄都会问他,你爱我吗。

  唐星茴从来都是不耐烦地“嗯”一声给他一巴掌翻身睡觉。

  偶尔起争执的时候,夏妄会忐忑不安地问他,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后来他问唐星茴,你为什么从来不问我呢。

  唐星茴当时看着他,精雕细琢的脸上没有表情,纤长的睫毛投下一层阴影,眸光平静:“我不会问这种问题。”

  “如果有一天我怀疑你不爱我了,那我就会和你分手。”

  爱不爱从来都很明显,更何况如果他感觉得到别人的爱,但是感受不到夏妄的爱,那他为什么要和夏妄在一起。

  唐星茴从不缺爱,也并不觉得爱情有多不可或缺。

  没有爱情,他依然有家人和朋友,有很多人爱他,他也很爱自己,一个人也能够过得很好。

  ……

  唐星茴二十九岁生日这一天举行了生日宴,宴会盛大而隆重。

  生日宴上唐星茴穿了一件白色西服,五官明艳动人,细长的凤眼含着骄矜,金枝玉叶又盛气凌人。

  夏妄一直像保镖一样跟在他身后,但是两个人举止亲密,夏妄还会帮他挡酒,许多人都在窃窃私语猜测他们的关系。

  灯光下唐星茴眉目如画,眼波流转间动人心魄,让人怦然心动,也让人自惭形愧。

  夏妄是在生日宴结束之后求的婚,这样唐星茴如果没有答应也不算搞砸了他的生日宴。

  傍晚的夕阳染红了天空,微风轻轻吹拂,唐星茴的侧脸被晕染上温柔的霞光,比染红了天边的晚霞更艳丽。

  夏妄单膝下跪亲吻他的指尖时周围一片惊呼,他从身后拿出了两个戒指盒,一枚是泪滴型的蓝宝石,一枚是椭圆形的粉钻,一样的高贵精致,栩栩如生。

  两颗宝石都是他跑了很多地方精挑细选拍卖下来的,戒指的每一步制作过程都参与其间。

  他不知道唐星茴更喜欢哪一枚,就都买了下来。

  星星灯照亮了昏暗的长廊,人鱼姬玫瑰颜色梦幻,半是海洋的深邃半是鱼鳞片的美,在人鱼姬玫瑰的簇拥下宛如一场绮丽的梦境。

  人鱼姬玫瑰的寓意,至死不渝的爱,爱到生命尽头,无悔的爱。

  场面盛大而隆重,是语言无法描绘的绚丽。

  “今天的场面我预想过很多次,从十四岁遇见你,一直到如今,这是我爱你的第十六个年头。”

  夏妄自下而上看着他,眼神坚定,带着光亮,语气却是颤抖的,念出在心里背过千万次的台词:“你可以不用回应我,也不用做任何事,只要能允许我留在你身边就好。”

  夕阳如水流泻,照映在唐星茴身上,使他整个人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他没有说话,漂亮的眼眸微垂,不像是拒绝的样子。

  夏妄从这默许一般的态度中看到了希望,眼睛发亮,语气虔诚:“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日出日落,一起走过一年四季,唐星茴,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明明脑海中已经练过无数遍,真正到了这一刻依然紧张地呼吸急促,舌头打结,最后磕磕绊绊说完最后一句:

  “我爱你,唐星茴,可以给我一个和你走过余生的机会吗?”

  周围人声鼎沸,不远处齐江和梁乐暴怒,想要上前阻止,却被保安拦住了。

  夏妄注意不到这些,他满心满眼只能看得见唐星茴,心脏砰砰直跳,几乎要跳出胸膛。

  唐星茴从他的眼珠里看见了自己的身影,仿佛也望见了这十几年的爱慕和追寻。

  爱而不得的人有很多。

  唐星茴不在意爱情,也没有得不到,所以他从不会爱而不得也从不理解。

  但他是无数人的爱而不得。

  他是冷漠无情的,他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也不会属于任何人;但他也是慈悲的,因为他施舍过部分人爱欲。

  平行线和相交线,从不相互和渐渐分离。

  有的人选了从不相互,有的人选了渐渐分离,只有夏妄,从生至死,从未相交到相交,从分离到重逢,始终在追随他。

  唐星茴可以往别人走,可以自己走,但是夏妄永远在追逐,至死不渝。

  有多少人能够一辈子只跟在一个人身后?

  灯火倒映在唐星茴的眼眸中,他抿了抿唇,没有表现出惊讶,只是轻轻拍了拍夏妄的头,嘴角蕴着一抹笑。

  没有拒绝已经是最好的答案。

  夏妄心口滚烫,帮他带上了戒指,一只手一个,之后保持着单膝下跪的动作低头亲吻他的指尖。

  十八岁开始便渴望的公开终于在二十九岁实现。

  跨越数年,十几个四季轮回,夏妄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唐星茴人生里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天之后,他们的关系就算是公开了,如今已经是唐家主事人的唐星茴先和竹马竹马的齐家大公子联姻之后又离了婚被齐家后面找回来的失散多年的齐家二公子求婚的事情成了许多人的饭后谈资。

  不过基本上所有人都觉得唐星茴那样的美貌吸引无数人是很正常的事,要是他除了美貌一无所有还能说一句红颜祸水,但是偏偏他不仅有家世还有能力,唐家自从他接手之后也是欣欣向荣,反而是夏妄和亲哥哥争夺爱人被不少人在背后诟骂。

  唐星茴对订婚结婚的各种事宜全然懒得管,全都交给夏妄一手操办。

  夏妄每天忙前忙后却觉得无比幸福,能够为他和唐星茴的未来而奔波再忙碌都甘之如饴。

  七月底,唐星茴和夏妄一起回了一次大学。

  夏日炎炎,傍晚却有微凉的晚风,校门口那家面馆还开着,但把隔壁那一间也盘了下来,中间打通,店面大了不少,还换了个新的招牌,门店里面也重新装修了。

  这么多年了,老板娘竟然还记得唐星茴,专门给他多加了个煎蛋。

  毕竟像唐星茴这样出众的长相,她开店几十年也没遇到过第二个,自然是印象深刻。

  比较意外的是她对夏妄也有点印象,就记得他有几年每周都来,就点一碗排骨面,还边吃边哭。

  唐星茴听见这段往事后抿了抿唇,他没有感到愧疚,但确实有点动容。

  夏妄是真切在方方面面去努力留住与他相关的一切。

  哪怕在当时,他其实已经做好了一个人带着回忆走过余生的准备。

  但总归是找到了。

  吃完了面,经过学校旁边的河流时夏妄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开口:“有一次我路过这里的时候被人撞了,手机掉到了河里。”

  当时他像疯了一样跳下去捡,满脑子想的都是手机绝对不能丢。

  手机里面是聊天记录和所有的照片,是他唯一的惦念了。

  索性那次运气好,手机找回来了,数据也没丢,那之后夏妄就把手机里面的数据备份了好几份,以防万一。

  一路上走走停停,基本上是夏妄在说,唐星茴在听。

  很难得的,唐星茴今天没有表现出不耐烦,偶尔还会回应几句,虽然态度依然冷淡,但夏妄已经足够受宠若惊。

  和保安打了个招呼,两个人进了学校,正值暑假,学校里人烟稀少。

  或许是唐星茴长相看起来太年轻,有好几个学生以为他还在上学来搭讪,就算得知他真实年龄已经快三十了依然不肯放弃。

  唐星茴倒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好玩,二十出头的男人搭个讪自己反倒先红了脸,一直窥着他的神色,眼睛亮晶晶的。

  纯情到有些可爱的地步。

  唐星茴在那逗乐,夏妄站在一旁脸都气绿了,但他又不能真的和这些小孩计较,不然会显得他小肚鸡肠,唐星茴肯定会反感。

  甚至那些人走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不断回头看唐星茴,把夏妄气的够呛。

  但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他和唐星茴已经准备结婚了,他以后就是唐星茴的法定丈夫了,和别人身份不一样,要成熟稳重,不要给唐星茴添麻烦。

  反复给自己洗脑,夏妄才觉得胸口的气稍微顺了一点。

  远远看着教学楼,唐星茴突然想起一件和此时的场景不太相干的事,是高中时发生的。

  高中有一次唐星茴上课迟到了,迟到的同学要在门口罚站一整个早读,夏妄看他没来一直等在门口,也跟着他一起罚站。

  中途唐星茴站累了,夏妄偷偷看老师没注意,挪过去蹲下身,让唐星茴坐他腿上。

  对比其他事而言,这实在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但唐星茴却意外记得很清楚。

  望着日光,唐星茴突发奇想一般好奇地问:“你有没有后悔过遇见我?”

  没有任何其他意思,他只是单纯好奇,在遥遥无期的痛苦等待中,夏妄有没有过一刻后悔。

  “没有。”夏妄回答的很干脆也很诚恳,看着他的眼神很坚定,也很决绝。

  “一秒也没有?我不信。”唐星茴微微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有点恶劣的笑容,看着他着急解释,像是在逗狗一般。

  “没有后悔过。”夏妄语气加重:“从来没有。”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让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能够遇见唐星茴从来都是幸运。

  于他而言,唐星茴是深渊里的一道光,从未照耀他,却吸引他去追寻。

  落日斜阳下两个人的影子靠的很近,夏妄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从中取出一条手链,上面的红豆吊坠换了个新的,用红宝石镶嵌,漂亮极了。

  他跪下身拉起唐星茴白嫩的玉手,把手链轻轻戴上去。

  这是那条在唐星茴十八岁时夏妄送给他的手链,后来一夜旖旎之后被夏凉带走了,夏妄无意间看到抢了回来,如今兜兜转转,终于又戴回了唐星茴手上。

  落日余晖落在唐星茴含水的眼眸里,他在夏妄有些扎手的后脑勺上抚摸了一下。

  红润的珠子衬得唐星茴本就如雪般白的皮肤更是白的发光,他看着手链,细长的凤眼尾微挑。

  学校的后面有一处花丛,唐星茴用手指轻轻拨动含苞待放的花苞,花枝随风摇晃,傍晚的光线昏暗,他细长的睫毛翘着,冷艳的面容竟显露出几分柔情。

  夏妄在一旁看着,一时之间竟有几分看痴了。

  无边夜色悄悄蔓延,唐星茴精致的侧脸恬静美好。

  一切都恰到好处。

  晚风拂过,唐星茴垂落在后背的长发被风吹的散开,使他多了几分凌乱美,眸光如水,像是含情脉脉,细看却又发现他眸中的情意没有聚焦。

  唐星茴很多时候都会显得很矛盾,他既温柔也冷漠,既无情又多情,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质在他身上融合,却没有半分突兀。

  归根到底或许是因为,他爱这个世界,爱清晨的凉风也爱傍晚的落日,爱春日的细雨也爱夏日的汽水,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因为他足够爱自己,所以他才能好好地去爱这个世界。

  永远自由如风,永远热爱世间万物。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