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玖小说>都市情感>窥欲>第70章 70.阳光

  叶斯定神看他,半晌,郁光被男人拉进怀里,轻轻揉了揉脑袋。

  “说的什么话。”

  “学长,您回答我。”郁光执拗地希望得到答案。

  叶斯拿他没办法,应了声,“选你。”

  郁光听得出叶斯略显敷衍的语气,但好歹算是回答。

  叶斯捋顺少年后脑勺的尾发,小家伙看上去很伤心,眼睑低垂着抖动,唇瓣抿得发白,本不想多言的他还是多嘴询问了句:“你有哥哥?亲哥哥?”

  他其实不太理解人类的亲缘关系。

  血族族人成年后大多独居,父母兄弟于他们而言跟陌生人没有太大差别。

  “嗯。”郁光瓮声瓮气回答。

  他是有哥哥的,虽然很少提及。

  郁光只在相框里的黑白遗照上见过自己的亲哥,那个叫郁阳的永远十八岁的男孩儿。

  这个名字如同魔咒贯穿了郁光人生的前十八年,甚至他的降生也是因为郁阳,没有人询问过他的意愿——

  如果可能的话,他不想背负那么多来到这世上。

  没人跟他说过当年的事情。

  那些事情像是老旧电视里相素模糊的画面,一块块都是郁光自己从每次打骂中拼凑出的。

  郁阳是他降生那天去世的。

  抢救室里罹患白血病的郁阳最终没等到弟弟降生时的脐带血救命*。

  郁光每次被那女人打的时候都能听见对方歇斯底里的咒骂——

  ‘你这个白眼狼怎么就不能早出生几日。’

  ‘都是因为你!我家阳阳才被你克死了!’

  ‘你说你有什么用?!你怎么不去死啊!’

  ‘……’

  每次他觉得自己快死掉的时候女人又会停下,把奄奄一删水引全价包庇息的他抱住不停道歉。

  这个女人总是这样,坏得不够彻底,让决心报复的他也摇摆不定。

  郁光最恨她这一点。

  他们打离婚官司时郁光也被带到法庭上,亮堂堂的肃穆大厅里,带着眼镜的法官问:“你们有一个孩子,你们谁想抚养?”

  郁光原本以为长久的沉默会填满偌大的审判庭,但那个女人几乎是在法官话音刚落时便抢着开了口——

  “我来养!判给我!”

  许是审判庭太空旷,这声音爆裂扩散得阵阵回音,震得郁光耳鸣。

  从此以后他跟那个女人和外公住在一起。

  苛责打骂并未因法庭上那急切争抢抚养权的一句话而消失,就仿佛只是她不小心说错才领回来克死哥哥的一个拖油瓶。

  只有外公很好,会买可爱的毛绒玩具和甜滋滋的糖果,每次都叫他偷偷去房间里给他。

  他以为这就是亲情,直到后来被那双满是皱纹的手拉下裤腰。

  粗粝的手的触感他这辈子都很难忘记,像毒虫顺着小腿往大腿上爬,恶心得郁光快呕吐却不敢动弹。

  他那时候才懂得,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好是餐盘里明码标价的奢侈品,而玩具和糖果都是毒虫使用他的门票。

  拼命踹出一脚,正中外公的左眼,不,现在他已经不是外公了,老头捂着左眼叫唤,郁光提上裤子就往外跑,追出来的老头看了眼他身后,没有再动。

  郁光回头一看,身后是那个女人。

  讽刺、好笑。

  那个女人居然也会阴差阳错成为他的保命符。

  但郁光不知道下次会在哪天,大概会是某个女人不在家的时候。

  无论如何,他不想让老头得手。

  幸好那时候他已经会用刀了——

  削水果的陶瓷刀、裁纸的美工刀、厨房里砍肉的菜刀……

  挑来挑去居然是陶瓷刀最好用,白白净净看着人畜无害,割肉却比菜刀还要快,就像他一样。

  郁光选了个那女人加班的周六,老头绝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大好时机的。

  客厅墙壁的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窗外暗红的夕阳缓慢游弋在云层里,像是失败的画作。

  郁光一瞬不瞬盯着分针落到半点的时刻,他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又回到沙发。

  等待——

  门口响起熟悉的脚步声而非成串钥匙碰撞声时,他正把出鞘的水果刀藏进袖子里。

  按照他的计划,打牌的老头会先回家,但箭在弦上之时,先回来的却是那女人。

  女人看上去很累,沧桑疲倦填满了眼角的每一道皱纹,看见他坐在沙发也只是沉默扫来一眼。

  “我给你外公在外面另外租了间房。”说完便进屋把老头的东西全部打包好带走了。

  郁光藏在衣袖里的刀子握紧又松开,但他只是沉默看着女人把大包行李扛下楼。

  陶瓷刀刃没有刺入毒虫的躯壳却扎进了自己身体,郁光迟钝地感受到痛楚,垂头一看,殷红的血已经渗透了衣袖,刀刃在自己小臂内侧划出道深刻疤痕。

  他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又突然大发善心,像是在漫雪隆冬擦燃一根火柴,没有太大实质性的帮助,却能吊着人燃起希望,半死不活的。

  像是被判五马分尸的罪人,郁光脖子四肢都被套上麻绳四散拉扯,偏偏在浑身剧痛时被赦免,撕扯拉伤的皮下肌肉抽动着,永远不得解脱。

  所以他沉默地忍耐着,提线木偶一样听妈妈的话——

  留长额前碎发挡住生得不像哥哥的眼睛;做个像哥哥那样乖巧听话的尖子生;报哥哥生前报过的奥数班;理科成绩必须像哥哥一样名列前茅,而他喜爱的语文却只能控分在120以下,只是因为哥哥语文不大好……

  他当了十八年郁阳。

  说长不长,似乎一眨眼就过了,说短却也不短,久到他已经养成习惯,看见高考准考证上的‘郁光’二字都愣了许久。

  六月八日,瓢泼大雨倒灌入城市。

  他在雨水击打窗棂的白噪音中落下最后一笔,结束了他作为郁阳替代品的最后一天。

  高考志愿他违背母亲意愿偷偷填报了离家极远的南大,第一志愿选的汉语言文学专业。高考分数很理想,任何意义上,比模拟考试的分都高,那是他语文第一次考了137。

  八月二十日,郁阳的祭日,他的生日。

  郁光从四楼顺着水管踩着空调外机爬下楼,背包里装着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现金。

  下到最后一层时太激动没留意脚下,踩空直接跳下去了,膝盖一阵尖锐的疼,像是庆他新生的激烈祝贺。

  他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所以选择了郁阳祭日这天挣脱束缚。

  他要那女人眼中的儿子再死一次。

  -

  “小鱼,小鱼!?”

  叶斯的声音像是从辽源空旷的雪山外传来,夹杂着凌冽冰冷的风,灵台渐乎清明。

  男人正蹙眉看他,深如古井的眼眸里沉淀着郁光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困了的话就睡吧。”

  “睡不着。”

  嘟囔着,郁光伸手环住男人窄瘦紧实的腰,脑袋紧贴上对方胸口蹭蹭。

  岑寂。

  没有心脏跳动的声音。

  “学长,您知不知道我最开始其实不喜欢吃糖。”

  叶斯沉默地注视他。

  郁光心底早有答案的。

  叶斯其实没注意他喜不喜欢糖,只是第一次给糖时他欣然接下了,便下意识觉得他是喜欢的。

  叶斯这样心思缜密观察细致的人,如果当真对他用心思的话,怎么会看不出他不爱吃甜的。

  只是他不愿深究罢了。

  作者有话说:

  *白血病需要移植的造血干细胞大概率可以用脐带血配型成功。

  小鱼不爱吃糖和不喜欢毛绒动物的原因来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