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玖小说>穿越重生>从爆汁烤鸡翅开始[美食]>第30章 030 腌笃鲜(二)

  云乔得知淑芬不喜欢吃笋后, 注意力就着重放在了淑芬的身上。

  因为,如果能够让一个不爱吃笋的人都爱上这道菜,那肯定是要比让本身就热爱吃笋的人喜爱这道菜才更加成功的。

  淑芬看着眼前的腌笃鲜, 注意力首次落在了笋上。鲜笋浸没在清亮透明的汤汁中, 通体呈出漂亮的鹅黄色, 看起来嫩生生的, 竟然有种水灵之感。

  确实, 淑芬突然发现, 云乔做的这个笋, 光看模样就和她先前从她妈那儿吃到的不一样呢。她妈炒的那些笋, 不仅是口感老,就连模样看起来也是干巴巴的,颜色就更别说了,也奇怪得紧。

  淑芬手中不锈钢的大汤勺轻轻一动, 两小块鲜笋便和着些许清澈汤汁一道儿乖巧地窝进了勺中。随后淑芬手腕一动,便将食物与汤水一块儿倒进了自己碗里。

  将汤勺搁回原味, 淑芬拿起筷子, 首先夹起一块儿鲜笋搁到眼前细致地打量了一番, 然后再送入口中, 立马就瞠目结舌,完全都顾不上说什么话了。

  她这一口咬掉的, 正好就是笋尖儿,也是整根雷笋上头最为鲜嫩的部分,堪称为笋之精华。

  这笋尖儿入口时的口感极妙, 脆生生的,而且是一种极其细腻的脆嫩,好像她的牙齿都还没怎么正儿八经地动, 那笋尖部位就已经被她给咬开了,一丝微微的咸鲜趁机从里头蔓延出来,铺满了舌尖,撩进了人心窝子里去。

  这正是腌笃鲜中咸肉和火腿的味道。由于这味道已经被焖入雷笋之中,早与雷笋特有的鲜甜滋味糅杂在在一起,化成了一股难以言喻的鲜美味道。

  淑芬才尝一口,就感觉舌头像是已经被一层一层浓郁的鲜味给包围住了。

  哪怕食物已经被她咽下,牙齿上却似乎还留着笋尖那特有的脆嫩清香的感觉。那股香味确实就如网友们所说的一样,好似一柄钥匙,一下就打开了春天的大门。

  在这一对比之下,她刚刚吃的排骨火腿确实只称得上是腌笃鲜中的点缀,远远谈不上是其中的灵魂了。

  尽管它们吃起来肉香四溢,咸鲜之后又有淡淡回甘,味道层次十分丰富,尤其是云乔精心挑选的雪舫蒋火腿。

  作为火腿中的珍品,经过花雕酒的浸泡之后,酒里头的醇香已经完全被蒸进了火腿之中,令火腿咸中带甜,甜中带香,吃着入口即化,带着微微的酒意,仿佛将人带入了春日泛舟于西湖之上,与三五好友小酌一杯的意境之中。

  但仍旧比不得这笋。

  春天里的雷笋最为肥厚,笋尖白生生的,咬下去的瞬间,立马就能感受到一阵扑鼻而来的鲜香。那种脆嫩的口感更是难以言喻,既嫩得像水,却又脆得像是树木的新芽,鲜美中隐隐回甘,味道极美。

  一不留神,淑芬将其连着咬了好几口,吃了好几块,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却还觉得不够。

  毕竟,雷笋的尖儿在土锅中焖了这么久,早已吸饱了排骨上的新鲜肉味儿,连带着咸肉特有的风味也渗入了笋尖的肌理之中,就更别说火腿的香味了。在这些味道的刺激下,笋尖的鲜甜不仅没有变少,反倒被勾得更馋人了。

  可以说是一锅腌笃鲜的精髓,全部都在这鲜笋之中了。

  云乔本就一直在关注着她的反应,将她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纳入了眼底,此时见她一连吃了好几块,明白淑芬肯定是喜欢吃这笋的,便忍不住笑着开了口,问道:“看吧,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吃着还不错呢?”

  就淑芬刚刚这吃笋时那一脸迷恋的模样,云乔都快看不出来她有多讨厌笋了。

  淑芬经云乔一提醒,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帮忙试吃呢,吃了是要给出想法的,急忙点头,同时忍不住感叹道:“岂止还不错呀,根本就是非常不错!难怪都说腌笃鲜是春天的味道呢,我现在算是懂了。”

  云乔轻轻点了下头:“是啊,这道菜能够出名成这个样子,也是有着它道理的。”

  和淑芬不一样,云乔原本对笋是没太大想法的,说不上喜爱,却也不讨厌,反正就是不会主动去选择来吃的。

  只不过,云乔也是在食光城吃了类似腌笃鲜这样的菜后,才对这个东西产生了浓烈兴趣,直接把它从感觉一般,晋升为了非常喜欢的。

  那之后,云乔就迷恋上了各种带了笋的菜。

  淑芬突然觉得自己今天好险:“幸亏尝了老板你做的这个,不然这一锅的精华,就都该被别人给吃光了。”

  云乔轻捏着下巴尖儿笑得双眼弯弯的,安慰她说:“没事儿,这不刚好赶上了么?不亏。”

  “嗯!老板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淑芬忍不住地冲云乔比了个爱心,再做了个将爱心送给她的动作。

  云乔则做了个一把抓住爱心的动作,笑容甜美道:“好的,收到!”

  然后,淑芬又叹了口气,撒起娇来:“老板真好,要是我以后能够嫁老板就好了!”

  王婶作为老一辈人,被淑芬这一系列动作惹得脸色都变了:“臭丫头你在说什么东西?!真是没羞没臊!”

  然后,王婶又赶忙转过头来,面对云乔赔礼道歉地说道:“乔乔,不好意思啊,淑芬这丫头就是这样,成天想一出是一出的,净说胡话,你别理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是了!”

  但淑芬听她那么一说,就不乐意了。她是真的爱云乔,不是讨好卖乖!也是真的在想,假如不是性别这块儿被卡死了,她真想直接嫁给云乔!

  于是淑芬赶忙道:“才不是说的胡话呢!谁不想和老板这样的人过日子呀?反正我就想,就想,哼!”

  云乔面对这一表白,被逗得更是乐呵了,一双黑亮的眼睛笑得像月牙儿一样。

  随后,云乔脑袋一歪,看小妹妹一样看着淑芬,转头对王婶说道:“王婶,不碍事。你放心好了,我怎么可能为这种事生气呢?能够被人这样喜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人就是该趁自己能吃的时候多吃一点。”

  说明她做的美食确实走进了人家心里,不然人家也不至于发出这样的感慨。这可是一种肯定呀。

  而且说真的,确实是能有一口吃的就应该多吃一点。

  别像她原本所在的那世界中的妹妹一样,想吃都没法子吃了。

  可以说,云乔后来会成为厨师,除了自己热爱美食向往美食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为了妹妹。

  她,是真的真的,很想要把所有好吃的都做给妹妹。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在她刚当上大厨的时候,在她刚能给妹妹改善生活质量的时候,妹妹就因病离开了人世。明明她还有好多好多菜没有做给妹妹吃呢,其中一些,还是妹妹一直都念着想着的。

  一不留神想起因病离世的妹妹,云乔胸口轻轻提上一口气,又缓缓地叹出去,眉宇间不知不觉就笼上了一层薄薄淡淡的哀愁。

  路清看见后,想要问云乔怎么了,却又怕被云乔觉得自己多管闲事,加上他也不是很懂得如何去关心一个人,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捞了块云乔最爱的笋尖,放到了云乔碗里,希望她能够借美食忘记烦恼。

  云乔本来还在那儿走着神,被路清的举动带回现实后,随即朝他笑了笑:“谢谢你。”

  路清愣了一下,轻轻摇头,重新搁下勺子:“不客气。”

  这时,淑芬又轻轻地感叹了一句:“哎,不管怎么说,这笋是真的太好吃了!”

  王婶冲淑芬冷哼一声,说:“可不是么?锁就是很好吃啊,叫你不吃笋,现在知道错了吧?成天这不吃那不吃的,挑食成这样,你别吃饭算了。”

  淑芬听了,立马不服气地反驳道:“这能怪我吗?我挑食,还不是因为没吃过好的,怎么老板做的笋就这么嫩,吃起来脆脆的,一点都不像竹子呢?”

  王婶被女儿气得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再想起自己买的那些笋干没一次是正儿八经泡发过的,又觉得淑芬不爱吃好像也没什么错,只好作了罢,盛了碗汤继续慢慢地喝。

  别说,这腌笃鲜的汤还真是鲜美,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喝得王婶啧啧称奇。

  去年阿红出去外头旅完游,回来跟她们炫耀说吃到了一道好几大百,鲜得不成样子的菜时,她心里还直犯嘀咕,什么东西能够鲜成那样,竟然连一向见多识广的阿红都赞不绝口,实在是叫人想象不出来那该是怎么样的一种神仙味道。

  要知道,阿红这人可是他们夕阳红广场舞团里的大明星呢。都知道阿红的女儿老有出息了,脑筋好得不得了,在外头随便折腾一下就发了大财,成为富裕人家。

  然后,这女儿总是闲着没事干就接阿红出去旅游,几年下来,阿红算是把祖国的大好河山都看遍了,每次旅游回来,阿红都要把她在外面旅游的照片给大伙儿看,大伙儿一边看阿红的照片,一边听阿红讲旅游的见闻,心里都别提多羡慕了。

  上回阿红去沪市,回来光是讲这个腌笃鲜,就讲了整整两天,末了还附加着感叹了一句:“咱们晨曦地方小,怕是吃不上那么好的腌笃鲜了,啧啧,那味儿,就是再花几百块,一千块,我都愿意啊!”

  阿红当时那个得意,那个瞧不起晨曦,看谁都像在看乡巴佬的劲儿,王婶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在阿红的嘴里,腌笃鲜这道菜,那可真是天上有地下无的架势,就好像是个皇帝老儿才能吃上的珍馐美味一样,大伙儿虽然脸上装得淡定,心里却是有几分嫉妒的。

  不过,从那以后,王婶也惦记上了腌笃鲜,总想着等以后有了钱,她也带着淑芬上沪市去吃腌笃鲜试试看,看下这个菜到底有个什么名堂,究竟好在哪儿。

  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现在她都不用出晨曦,就吃上了腌笃鲜,而且还是这么鲜美的腌笃鲜!也不知道是这道菜本来就怎么做都好吃呢,还是云乔这手艺够巧。

  王婶细细品味着腌笃鲜的汤汁,边想,边品,也是赞不绝口。

  这汤看起来清亮至极,甚至都因为太清澈了,叫人有点担心它会不会淡而无味。可这汤只要一入了口,王婶心间所有的担忧便烟消云散了。

  这看似寡淡的汤汁中,却是暗藏着笋尖的无尽鲜甜,排骨的肉香已在久炖之中完全化在了汤中,连那咸中带甜的火腿味儿也全融了进去,喝起来那叫一个汤清味浓,滋味万千。

  王婶喝过汤后,看见云乔在吃咸肉,就也跟着夹了块咸肉吃,同时还念叨着:“这东西会好吃吗?”

  云乔笑:“你尝一下就知道了。”

  好不好吃,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儿,她不好棒王婶去断定,只能让王婶自己亲自尝尝看了。

  王婶点头。

  但老实说,她对咸肉这个东西是没什么太大想法的,不抱太多期待。哪怕云乔选用的咸肉品质优质,红中带黄,一刀切下去就能看见漂亮的鲜红色,肥肉的部分经过腌制后也已经变成了淡淡的黄色,一看就知道是实打实的上品,对她来说也不过就那样。

  王婶小时候家里没冰箱,村里杀了猪分了肉,要保存得时间长一点,就只好全家上阵,把鲜肉给腌了,要么是做成腊肉,要么就是做成咸肉,导致一年到头吃的肉全是这些东西。

  少吃香多吃伤,加上家里的人也不是很会利用食材做一些合适的菜,时间久了,她对这些东西早就已经没什么感觉了,甚至免不了有些看轻,也很疑惑为什么其他那些和家一样都会做咸肉的人还吃不腻,反正她是腻了。

  这种腌制的东西搁她小时候实在是吃太多了,每天不是咸肉炒这个就是腊肉炒那个的,后来家里不贫穷了,她都是能去买新鲜猪肉吃就去买新鲜猪肉吃的。

  现在一看这些咸肉也好腊肉也罢的,王婶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全都是些小时候吃不饱饭的记忆。

  腊肉还好,口感至少还不错,有种别样的风味儿,不像咸肉,吃起来总是硬硬的,宛如在咀嚼带盐的木屑。

  不过,现在看腌笃鲜里的咸肉这么漂亮,汤又那么味美,整个瞅着像个艺术品,王婶倒底还是被惹得有点馋了。

  王婶牙齿咬住咸肉的边儿,先小小地扯了一块下来,尝了尝味道,眼里就划过一丝了不可思议,嘀咕道:“这肉,怎么感觉跟我当年吃的都不太一样啊!没那么硬了,也没那么咸了!”

  她当年吃的咸肉,那都是又干又硬还咸得要命,咬起来直掉渣,口感别提多差了,味道是万万不敢跟鲜肉比的。然而云乔做的腌笃鲜中,这咸肉吃起来却完全不是那种感觉。

  这咸肉吃起来,虽然不似鲜肉那么丰润多汁,却到底也是肉香四溢的。王婶一口咬下去,瞬间觉得整个嘴巴里都是那股香味儿了。

  明明她是不记得咸肉有这种香味的,但事实却是这记忆中并不好吃的东西现下吃起来,竟然咸鲜十足,味道特别好。

  尤其是肥肉部分,被腌笃鲜的汤汁这么一焖,变得软了不少,虽说还到不了入口即化的程度,倒也没有了干涩的感觉,反而变得丰润起来,有了一股独特的风味。

  “怪了,这咸肉,我小时候没少吃啊,”王婶边吃边问,“怎么现在是这个味道了?”

  云乔抿唇一笑,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对王婶解释道:“咸肉直接吃的话,确实是有些干硬的,口感方面不会太好,而且里头的盐分没有得到稀释的话,会很容易厚。但是腌笃鲜中咸肉已经被焖软了,大量的盐分被煮进了汤里,然后汤中的味道又被煮进了肉中,两相融合之后,自然而然就比较好吃了。”

  其实云乔小时候也是不爱吃太咸太齁的东西的,任凭家里人再怎么给她“洗脑”,她也都还是喜欢不大起来,直到后来得知了新吃法,开辟了新大陆,加上自己还成为了厨师,没事儿就喜欢研究各种食材的最佳吃法,才对这些东西产生了巨大的改观。

  所以其实,云乔也是完全可以体会王婶感受的。

  王婶感慨道:“果然还是乔乔你比较会吃啊,我老家村里的姐们儿现在还年年给我寄咸肉,我就直接炒了吃,现在看来,全都浪费了!”

  云乔微微一笑,想了一下,然后为她提出建议:“如果你喜欢这种口感的话,那以后你也可以试试用它做汤的,不做腌笃鲜也可以做别的。”

  王婶连忙点头:“嗯,我下次一定试试!”

  一锅腌笃鲜很快被几个人吃了个干净,吃饱喝足后,王婶看着路清收拾碗筷,忽然跟想起了什么似的,叫道:“坏了,这么好的菜,我竟然忘记拍个照了!”

  王婶一拍大腿,语气里满是后悔:“早就知道吃之前就先拍一个了,这会儿发到朋友圈,还不让他们羡慕死。”

  秀英默默的拿出手机,打开相册,问道:“我拍了,王婶你要哪一张?”

  王婶一瞧,顿时喜上眉梢:“你拍了这么多!这敢情好,快发张给我,我去馋死他们!上回阿红去沪市,发的那个腌笃鲜,可是好几十个人点赞的,我这一定比她强。”

  没错,即使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对阿红在广场舞团里炫耀腌笃鲜的事情耿耿于怀。

  原因倒是挺简单的,自从阿红的女儿在外头发了财,阿红在他们这群人中间就抖擞起来了,天天炫耀来炫耀去不说,话里话外还隐隐有些不屑,大伙儿都说,阿红这是看不上他们,想到外头去享福呢。

  她本来对阿红没多大的不满,毕竟人家炫耀归炫耀,也不关她什么事儿,就是平时有点小摩擦,两边各让一步就过去了,她总想着,这么些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闹得那么僵。

  然而,阿红偏偏不领她这情,自从知道她来云乔的饭馆里帮忙后,在楼下见了面总要阴阳怪气两句,说什么还是她疼女儿,女儿去饭馆里上班,自己也要跟着去,话里话外那意思,就是淑芬比不上她女儿呗!

  虽然王婶平时总爱训淑芬两句,但她那就是恨铁不成钢。淑芬她爸走得早,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把淑芬拉扯大,结果淑芬这都大学毕业了,还是小孩子性子,她怎么能不着急。

  但是,淑芬到底是她的心头肉,她骂得,别人骂不得,让阿红这么说来说去,她心里别提多不得劲了。

  自那以后,王婶就没怎么在舞团搭理过阿红了,平时在楼下遇见了,也是大路朝天两边走,甭管阿红怎么给她递眼色,她都全当没看到。

  私底下跟小姐妹聊天,王婶也总要从她们嘴里听上几句阿红的动态,再看看阿红的朋友圈,瞧瞧她最近又去了什么地方,暗暗想着有朝一日自己有钱有闲了,就照着阿红去过的地方旅游,要吃得比她好,住得比她好,那才叫解气。

  虽说现在她还没法去那些地方,不过,能吃上腌笃鲜,也足够叫大伙儿羡慕了。

  而且,路清不是说了吗?云乔做的这道腌笃鲜,汤色清亮,笋尖鹅黄,火腿和咸肉艳若桃李,见过世面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上品。

  这样一道菜发到朋友圈,还不叫阿红注意到?她要让她明白,吃得上一道品质上乘的菜,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王婶气定神闲地编辑着朋友圈,在上头写道:“今儿正巧是春分,鲜鲜蔬菜的老板给咱们店送了德清雷笋,正好做道时令菜——腌笃鲜!乔乔的手艺没得说,一个字,鲜!”

  果然,她这条朋友圈一发,点赞量是蹭蹭蹭的往上涨。

  广场舞团的大伙儿看了,个个都羡慕得不得了,纷纷留言道:

  “你可真有口福啊!春天吃腌笃鲜,太会享受喽[玫瑰][拇指]”

  “汤色真清亮,是好东西哇!跟电视上拍的一样![点赞]”

  “哎呀,我瞧着这怎么比阿红上回吃得还漂亮呢,真想尝尝味道!”

  王婶一边看着评论,一边喜滋滋的数着点赞量,果真跟她想象得一样,很快就破了一百大关,足足比阿红多出一倍!

  王婶顿时心满意足,阿红不就是觉得淑芬没去大城市,不如她女儿有出息么?索性叫她来看看,他们云间客小饭馆卧虎藏龙,根本就不比大城市里的差!大城市那些馆子能做的菜,云间客照样能做出来。

  片刻后,王婶见广场舞团里的朋友们差不多都点过赞了,便在朋友圈下回复道:“谢谢大伙儿。这是我们云间客小饭馆最新推出的菜品,欢迎来品尝。”

  ……

  作为一名网瘾中年,阿红早就看见了王婶的朋友圈,而且看得心里并不是很舒坦。所以她等了一天一夜,想了又想,最后都没给王婶点赞。

  对于阿红来说,去年的沪市之行意义非凡。

  她这一辈子,其实都没享过什么福。她老公走得早也就算了,家里还没留下几个子儿,根本就糊口都难,更别说还要养育孩子了。

  她不得不一天打三份工,才将女儿拉扯大,不像隔壁的王婶,虽然老公一样走得早,可好歹留下了一套房,母女两个衣食无忧,就算女儿日后不成气候,也不用太过担心。

  更何况,王婶性格爽利泼辣,在老邻居们之间很有人缘,不像她忙于工作,平时根本没有朋友,也就是同一栋楼的王婶能说上两句话。

  这倒也罢了,阿红就盼着女儿能好,偏偏女儿又是个闷葫芦,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平时见了邻居长辈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低着头一个字都不会说。

  哪里像淑芬,从小就一股伶俐劲儿,见了大人嘴那叫一个甜,特别的讨人喜欢,谁见了都想给她一颗糖,就算什么都干不好,喜欢她的也很多,大概这就是傻人有傻福吧。

  阿红苦熬了十几年,女儿终于长大成人,去了沪市工作,过得却紧巴巴的,时不时就要她接济几千块钱,搞得阿红愁眉不展,连跳广场舞都没心思了,再一看王婶在舞团里混得风生水起,一群小姐妹天天围着她转,心里更是别提有多酸了。

  那会儿淑芬还小,正在长海市里上大学,每个月都回来看王婶,阿红每次在楼下看见母女俩散步,心里都不是滋味。

  她女儿为了赚那么点钱,出去工作一年了,硬是一次都没回来过,阿红想女儿想得头发都白了,好在第二年女儿就升了职,薪水涨了不少,开始有点钱带她出去玩了,日子才好过起来。

  阿红过惯了苦日子,现在生活好了,忍不住想在老邻居们面前炫耀一番,要不然怎么能让别人知道她现在不一样了呢?

  所以每次旅游过后,阿红都要拿着照片去跳广场舞,绘声绘色的形容外面的风景,一来二去,人人都知道她女儿现在出息了,她心里头也总算有了好滋味。

  尤其是去年的沪市之行,她说的那些东西多稀奇啊,什么黄浦江上的大游轮,什么东方明珠上的玻璃栈道,什么外滩上的西式洋楼,一桩桩一件件哪里是这些人见过的?大家全都听得聚精会神,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阿红一下就爱上了。

  再一听她吃一道腌笃鲜就要好几百块钱,大伙儿的眼睛里更全都是羡慕,那一天啊,大家就连广场舞都懒得跳了,全在听她说外头的世界有多精彩,那一道腌笃鲜又有多么鲜美。

  现在阿红看王婶忽然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腌笃鲜的照片,还是那么漂亮的腌笃鲜,顿时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腌笃鲜,笋尖鹅黄,咸肉火腿艳若桃李,汤色清亮方为上品,这关乎品质的辨认方法还是她教给大家的!

  现在倒好,王婶发的这张照片,看上去可比她当年发的照片漂亮多了,光是看里面那些材料,就知道用料都是一等一的,一点都没偷工减料,比自己当时吃的那道还实在!

  阿红粗略一看就发现,平时一起跳广场舞的姐妹们几乎全都点了赞,再一看群里的讨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阿红快来看看,王婶这道腌笃鲜怎么样?是不是最正宗的做法?”

  “我瞧着挺不错啊,这模样,比当初阿红吃的那个更好看呢!”

  “我听我儿说,云间客现在不得了了,在咱们区那是小有名气啊,王婶现在有口福咯。”

  好了,大家都知道王婶吃上正宗腌笃鲜了,还比她当初吃得更好更漂亮,真不知道这女人怎么这么好命,只是随便去个小饭馆去帮个忙罢了,那小饭馆也都是卧虎藏龙不容小觑,还在光明区里小有名气的类型!

  一时间,阿红又想起了那些年事事不如王婶的恐惧。

  这几年,她好不容易盖过王婶的风头,在老邻居们面前有了面子,现在可不想又被比了下去!

  阿红再也坐不住了,眼见着时间到了四点半,便火急火燎的拎起包,往云间客小饭馆的方向去了。

  云间客小饭馆虽然就开在小区门口,但阿红是从来没进去过,平时从这边路过,一看那排队的人山人海,就想到王婶这把年纪了还要为了女儿受累,心里总是忍不住想嗤笑两声。

  现在,她踩着营业时间的点儿到了云间客,倒是还不用排队,不过店里也早就已经坐好了几桌客人,闲聊的闲聊,点菜的点菜,热闹得不行。

  阿红眼神一扫,只见这饭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看着干干净净的,还算是舒服。

  她刚走到门口,淑芬就叫了起来:“哎?红姨,你怎么来啦?妈!妈!红姨来咱们家吃饭了!”

  阿红眉头一皱,连忙小声说:“淑芬,别喊,打扰了别人多不好。”

  不过已经晚了,淑芬这么一喊,饭馆里的客人全都望了过来,连带着正在给人点菜的那个相貌秀气的服务员,也一并看向了阿红。

  阿红怕打扰别人是假,怕王婶听见了过来招呼她是真。王婶那朋友圈一发,她就巴巴地跑过来吃饭,一看就知道她是想跟王婶别苗头,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该得多丢人啊。

  好在王婶不知道去哪儿忙了,现在是不见踪影。

  阿红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后,秀英便将菜单放在了她的面前,温柔笑道:“您好,这是我们的菜单,您看看要点些什么?”

  听见淑芬叫她红姨,秀英就已经懂了,估计这位就是王婶口中的阿红,也就是那个在沪市吃过几百块一锅的腌笃鲜,然后在跳广场舞的时候说了三天的那个人。

  果然,阿红扫了一眼菜单,没怎么仔细看,就直接点单道:“一份腌笃鲜,再来个清炒时蔬,我一个人吃。”

  秀英笑眯眯的写下单子,道:“您稍等。”

  阿红是一个人来的,等待上菜的时间里,实在是有些无聊,不由得左顾右盼起来,这一看,还真让她发现了端倪。

  隔壁那桌人的桌上,竟然摆着一份卤味锅!小小的锅子架在酒精炉上,锅里的牛油麻辣锅底煮着卤味,散发出一股麻中带辣的香味。

  阿红不由得皱起了眉,腌笃鲜是江南名菜,云间客却是个重口味的馆子,真的能做出来?

  这两种口味差异极大,她才不相信这边的馆子能做得好腌笃鲜呢,就像是不相信沪市的麻辣火锅味道够麻辣一样。

  那天王婶发的图是挺漂亮的,但谁晓得味道怎么样,更何况,王婶又没有吃过腌笃鲜,兴许是拿垃圾当了宝贝。

  阿红越想越觉得合理,放眼整个晨曦,除了她,有几个人吃过正宗沪市腌笃鲜。既然没吃过好的,自然会觉得这小馆子做得不错了。

  她不由得拿出手机,翻到广场舞微信群,凉凉的说:“今天来云间客吃腌笃鲜,才发现这家店原来是主做重口味菜类的馆子啊。”

  群里立即有人回复:“这样啊,腌笃鲜不是清淡的江南菜吗?”

  阿红:“确实是清淡的江南名菜呢,所以才不知这主打麻辣重口味的馆子能做得怎么样了。”

  群友道:“麻辣重口味馆子,那看来怕是会不正宗吧?”

  阿红:“王婶不是说可鲜了么?我先替大家尝尝味道。”

  阿红想了下,又补充道:“不过吧,就算不正宗,也可以理解。毕竟王婶一辈子都待在晨曦,没去外头看过,不知道正宗的腌笃鲜味道是怎样的,也正常。”

  阿红这一番话说得……好像是在为王婶考虑,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嘲讽王婶没见过世面。

  大家都听得出她的弦外之音,但又两边都不好得罪,只好打起了哈哈。

  这时,秀英将一口双耳土砂锅放在阿红的桌上,温声道:“您好,您的腌笃鲜来了。”

  阿红漫不经心地拿起勺子,心中暗道,瞧瞧这土锅,总得还怪讲究,倒是挺会唬人的。

  然后,她给自己盛了一碗腌笃鲜,并且有些惊诧。

  她很不想承认,但这确实是汤色清亮,可以清楚地看见里头嫩生生的笋尖,薄如蝉翼的火腿,自己恰到好处的咸肉和排骨,看上去就跟王婶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一模一样。

  看来,王婶发的时候,都没加滤镜。

  阿红深吸一口气,顿时感觉清香扑鼻。其实,云间客小饭馆里的菜香味是很复杂的,隔壁桌的牛油麻辣锅底味道十分霸道,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空气。

  但是,当她盛了一碗腌笃鲜,这样轻轻一闻的时候,仍旧可以感受到腌笃鲜特有的清香。

  笋尖的清甜味道与火腿咸肉的咸鲜味道混在一起,交织出一种奇异的风味,明明是清淡的香气,却偏偏闻着格外诱人。

  闻着这股清香,阿红再怎么不想承认,心中也还是不由生出了几分期待。

  那是人类对美食最原始的期待,这种期待已经压过了她想跟王婶别苗头的心思,让她变得一心一意想品尝这锅腌笃鲜了。

  咽了口唾沫,阿红先尝了一口汤,眼神便为之一变。

  这汤……竟然可以这么鲜!

  阿红怔怔地看了那汤好一会儿,终于连照片都顾不上拍,直接夹起一块笋尖塞进了嘴里。牙齿上下一合,那股脆嫩清香的味道,便在她的舌尖散开了。